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资助
广州:实用新型专利:资助600元/件。外观设计专利:资助400元/件。
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
广州:政策同国内专利资助
深圳:在香港、澳门和台湾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,按照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标准办理。
国外专利资助
广州: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对专利权人的资助:获得美国、日本、欧盟等国家或地区专利的,专利资助的条件,资助40,000元/件;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的,资助10,000元/件。每项发明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。
深圳:
在取得境外发明专利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,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,每件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。
1.在美国、欧盟和日本等国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,每件资助4万元;
2.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,专利资助,每件资助2万元。
对境外发明专利的资助按纳税额度实行分类资助,同一申请人(含企业、集团)上一年度实际纳税额度(含国税实际入库数以及地税自缴、代扣代缴税费)在1亿元以下(含1亿元)的,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;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(含5亿元)的不超过500万元,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(含10亿元)的不超过1000万元,专利资助,1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2000万元。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不在此限,但同一申请人(含企业、集团)不得超过2000万元。
PCT专利申请资助
广州:提交PCT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后对专利权人的资助:是单位的,资助10000元/件,是个人的,资助5000元/件。
深圳:依照PCT规则提交PCT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,在取得国际检索六个月内提出申请资助的,单位申请的每件资助1万元,个人申请的每件资助3000元。
来源:IPRdaily中文网(IPRdaily.cn)
作者:灵通琴 七弦琴资讯
编辑:IPRdaily 赵珍 / 校对:IPRdaily 纵横君
国内发明专利资助
广州:
对职务发明专利,资助7700元/件,获国知局70%费用减缓的,资助3300元/件;对非职务发明专利,资助2600元/件。对获发明专利的,增加资助2000元;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增加资助1300元/件。
深圳:
1.在申请人取得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六个月内(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为准),申请人在缴纳有关费用后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(对获得国知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,并低于补贴额度的,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资助),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;
2.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六个月内(以授权公告号为准),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,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、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(后者上年度纳税额20万元以上)代理的,增加资助1000元;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;
3.深圳专利代理机构、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(后者上年度纳税额需达到20万元以上)代理深圳发明专利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,对该机构每件资助1000元,但对电子申请率未达100%的专利代理机构不予资助;
4.申请发明专利的单位,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,对diyijian发明专利申请增加资助3000元,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。
申请人在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一并申请资助的,按以上资助标准一次性给付。
来源:IPRdaily中文网(IPRdaily.cn)
作者:灵通琴 七弦琴资讯
编辑:IPRdaily 赵珍 / 校对:IPRdaily 纵横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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